本周末,德国🇩🇪规模最大的骄傲大游行——克里斯托弗大街纪念日(Christopher Street Day)将在科隆举行。与世界上许多城市一样,人们在接下来几周的骄傲大游行活动中为同性恋者、双性恋者、跨性别者、变性者和双性人的平权、社会接纳和认可而走上街头。由于针对同性恋和跨性别者的仇恨袭击在全球各地仍时有发生,这样的声援活动因而十分必要。
对性少数群体制度上的歧视在德国也是逐步瓦解的:直到2017年,同性婚姻才开始受到法律保护。
30年前的1994年6月11日,德国刑法第175条款才被最终废除。这使得德国刑法中不再有针对同性恋的特殊规定。
废除该条款的道路充满艰辛:1871年,德意志帝国时期,同性恋行为最长可被判处6个月的监禁。
纳粹时期,针对同性恋的条款更加严苛:从1935年开始,有同性恋嫌疑的人最长可判处10年的监禁或被送往集中营。据估计,到1945年,有五万人因为他们的性取向被监禁,一万五千人被送进集中营。
战争结束后,德国分裂成东德和西德。这两个德国对同性恋的处理方式截然不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几乎不再处罚同性恋行为,并早在1968年就完全废除相关刑法。然而,同性恋伴侣仍未得到社会的接纳。
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直到1969年,刑法第175条的修正版仍然有效。直到1969年和1973年才开始放宽:最初规定21岁以上的男同行为免于惩罚,4年后,这一年龄限制降低到18岁。
直到两德统一四年后,第175条才最终在整个德国被废除。然而,纳粹时期和1945年后的一系列相关的判决又花费了好几年时间才被一一推翻。
如你所见:在德国,实现性少数人群的平权花费了相当长时间——而且这条平权之路仍然只是刚刚开始,并远未结束。 联邦内阁计划在2022年“酷儿生活”行动的框架下采取更多的措施,以促进对性取向和性别多样性的接纳和保护, 对此我们表示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