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因提供免费下载食品标准被判赔15万#
强烈推荐大家关注这个涉及食品标准传播的案子:中国质量标准出版社传媒有限公司(下称“质量标准公司”)告“食品伙伴网“侵权案,目前二审判了食品伙伴网败诉,赔15万,删除网站上的涉案标准。
“食品伙伴网“是食品行业门户网站,该案事由就是食品伙伴网长期免费提供食品行业标准下载,而质量标准公司认为这种传播侵犯了他们的著作权。
此案案值不大,但涉及巨大的公众利益,希望媒体关注报道!
本案详情和判决书:http://t.cn/A68zPatM
长期以来,食品伙伴网是广大食品行业工作者、消费者下载食品标准的好地方,因为食品伙伴网对标准做了非常精细、科学的整理,会注明标注是否过期,网速快,而且此项服务完全免费。
我入行以来一直受惠,但在十多年前,质量标准出版社(的前身)就告食品伙伴网,当时我还写过一篇报道,采访过行业内法学家,主要观点:
1、食品标准属于法律法规体系,是社会公共产品,应无偿给公众使用;2、食品标准(无论强制标准还是推荐性国家标准)均由国家部门组织制定,是花纳税人的钱制定的,不能由某个出版社垄断出版。
(十年前的报道:http://t.cn/A68zPatx)
后来,由于食品安全法鼓励标准的普及和传播,他们已经不把强制性标准作为诉讼对象,但还是认为下载和传播推荐性国家标准侵权。
据说,质量标准公司的出版获得了主管部门(目前已变成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授权,那么,我想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来回应一下,花纳税人的钱制定的标准,可以只授权给你们下属的某一个出版社垄断出版吗?这种授权有正当性吗?
按照他们这种霸道做法,像此次“油罐车”的事,我国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只有一部推荐性标准(GB/T 30354-2013),这个标准不能下载、不能传播,大家就不配讨论了呗。
无论有多少部门文件的认可,这种垄断官方标准出版的行为都是以公谋私!过去无人较真,现在还想延续这种官僚行为?做什么梦呢?
以此我也提醒一下,包括百度文库、道客、原创力在内的各种文库,将各种官方发布的标准收纳其中,然后付费才能下载,此种行为都是非法的。
但是,根本原因还是主管部门不作为、有私心!如果所有国家标准在公告发布的同时都附带标准的电子版本,怎么还会有人拿标准来赢利?
目前,国际上的做法是由政府制定的标准、法规、指南都是对社会完全免费开放,公众可以自由下载、传播。请中国各部门尽快和国际接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