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警 24-07-18 17:20
微博认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夏季平安行# 【司机醉驾被查 故意拖延时间】2024年7月3日,鄂尔多斯荣乌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冯某某驾驶蒙K魏派牌小型普通客车,沿G18荣乌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荣乌高速公路大队路勤三中队执勤民警查获。
民警在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冯某某故意拖延时间,上演“花式”吹气。经过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冯某某的酒精含量为129mg/100ml,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酒后驾驶标准。为了进一步确认其酒精含量,随后被送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冯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4.9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鄂尔多斯交警 荣乌高速公路大队对冯某某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并依法吊销了其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冯某某还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这一事件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切勿酒后驾车,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通讯员:鄂尔多斯交管支队荣乌大队 巴雅尔 编辑:郝晓霞 审核: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