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大棚徐律 24-07-19 19:33
微博认证:律师 教育博主

劳动类的一些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

1⃣️月计薪天数 =( 365 天 - 104 天)÷ 12 月 = 21.75 天 / 月

2⃣️日工资 = 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
数( 21.75天 / 月)

3⃣️小时工资 = 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 21.75 天 / 月)÷ 8 小时

4⃣️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 ÷ 21.75 ÷ 8 × 加班时数 × 1.5 倍5⃣️休息日加班费 = 加班费计算基数 ÷ 21.75 × 休息日加班天数 × 2 倍

6⃣️法定休假日加班费 = 加班费计算基数 ÷ 21.75 × 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 × 3 倍

7️⃣未休年休假工资=月工资标准(在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21.75×未休年休假天数×2倍

8️⃣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当年度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劳动者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 365 天 × 劳动者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计入)

9️⃣职工新进用人单位时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 365 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计入,例如,折算后 4.8 ,则当年度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 4 天)

1⃣️0️⃣试用期工资差额 = 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 80% 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 中取低者(如果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则用最低工资) - 实际支付的试用期工资

1️⃣1️⃣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劳动者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所有应得工资之和。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实务中有不同计算方法。

1️⃣2️⃣ 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计算基数=应订立而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所有应发工资相加之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至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1️⃣3️⃣受伤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时长(月)。(停工留薪期时长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

1️⃣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伤残等级对应的支付月数(一级至十级对应的月数分别为:27、25、23、21、18、16、13、11、9、7个月)

1️⃣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具体标准计算

1️⃣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具体标准计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等级确定工伤待遇,各地区会有差异。计算公式除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还有伤残津贴等。以上不包含所有工伤待遇。 http://t.cn/A63o54qC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