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冤案申诉】一起被控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经审查后,两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16年底,娄星区检察院书面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意见。公安机关于次日撤回案件,娄星区检察院书面同意。
三年后,还是同样的案情,在没有实质性的新证据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娄星区检察院又是两次退查,但这次起诉到了法院。
2020年,娄星区法院以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刘建华十年有期徒刑。自2015年5月立案以来,刘建华首次被执行逮捕。
刘建华不服,提起无罪上诉,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开庭审理,书面驳回刘建华的上诉。娄底中院当时的审判长罗立晖在办理此案后,被提拔为本案一审法院娄星区法院的院长。
刘建华及家属一直坚持喊冤,并委托我代理申诉。经查阅,发现一审合议庭成员人民陪审员宁玉湘没有陪审员资质,一审合议庭组成严重违法。
娄星区法院告知,申诉立案后才能复制卷宗。虽然这极不合理,但我们不得已只能去二审代理律师处复制了卷宗材料。
在娄底中院驳回申诉的前提下,我们于2024年7月22日赶至湖南高院提交申诉材料。希望湖南高院依法启动再审,还刘建华以公正,还法律以尊严。#法治# http://t.cn/z8L4z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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