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来回答图一图二中这位博主的疑惑并做相应的补充,不针对具体案例,仅为广泛性的法律知识科普,请勿对号入座![作揖]
【不定期科普之二:明星为什么不委托律师发声,而是由工作室发表声明?】
任何自然人和机构,均有自由表达其真实意愿的权利,本人有权独立发声,也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发言,只要其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言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明星本人不出面的,在合约期内其经纪公司(或工作室)可代为发声,亦可授权委托专业律师代表其公开发布声明。律师的专业性及严谨性决定了其发言内容比其他代理人更有权威性和说服力。
根据图三所示的法律规定,律师应就受托案件展开合法的调查取证,其中包括律师本人亲自去调查事实真相并为此固定相关的证据证明文件,也包括对委托方的事实经过表述以及提供的相关证据证明文件进行鉴别、核查、筛选、补充和完善,并据此来进行合理有效的诉讼评估。律师不得向司法机关提交虚假证据,违者须承担法律责任。
明星不委托律师发表更具有权威性的法律声明,而是选择自己或由经纪公司(或工作室)出面发声的,通常有以下几种原因:
1. 经过沟通之后,律师认为委托事项不成立,或对方当事人的言行及行为结果尚达不到立案标准,故婉拒委托。
2. 律师了解案情之后,认为没有确凿的事实依据,或明星一方提供的相关证据证明不足以支持其诉讼请求,不具备提起诉讼的先决条件,故婉拒发声。
3. 明星就委托事项(包括诉讼代理费、代理内容和期限、抗辩策略等)和律师事务所及办案律师没有达成一致,故放弃委托。
4. 明星一方要求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做出有利于己方的诉讼结果承诺,被律所及律师依法拒绝。
5. 明星团队内部对是否聘请律师存在争议,或者明星或其经纪公司(或工作室)经过成本评估及诉讼结果预判之后认为没必要额外花钱找律师,故干脆由旗下工作人员(或委托其他人)自行拟定声明并自行发布,声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平息舆论起到警告和震慑作用,其中描述的案件事实及处理经过有臆想编造的可能性,或者部分事实内容及经过的表述存在不实和夸大的嫌疑。
6. 声明是委托律师起草的,或是由明星的工作人员(或委托其他人)自行拟定后经律师审核修改的,但律师尚未对委托明星一方表述的事实经过以及所提供的证据证明文件进行严格的核实和审查,为了避免承担法律责任,故要求由委托方自行发布声明,且在声明中不得出现相关律所的名称及代理律师姓名。
7. 声明确系律师亲自起草,或虽由明星工作人员(或委托其他人)自行拟定但已经律师审核确认,但明星一方为了压制舆论扼制粉丝怒火抢先发布,或者由于律所及律师以无可奉告的理由拒绝代为发布故而明星一方不得不自行发布。
8. 声明确系律师亲自起草,但其被明星一方授予的代理委托权限仅限于书写【Drafting】而不包括发表【Issuing】,且费用单结【One-time Payment】,故律师无法超越权限代替明星一方发表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