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东路安抚使 24-07-25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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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条赵所生老先生关于知县和县令的区别一说。

其实没有那么多弯弯绕,宋代县令和知县两者实际上在实际职务上并没有区别,叫知县还是县令,完全取决于官员自身的阶序,他是朝官、京官、试衔京官、还是选人(幕职、州县官),亦或是武选官。当然,县令本身就是选人的一种。

“膳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范正辞上言:“治民之官,牧宰为急,今举屯田员外郎吴茜等五人堪知大郡,复请令茜等于前资见任京官令录、判司、司理参军、簿尉内各举知县、县令三人。”从之。”

上面这条说明,宋人认为知县、县令其实基本是一回事。其中转迁也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因而不管是县令、知县都已经在文武铨选中有他固定的一套程式,也就是随官员本身的政治地位走。

“全椒县主簿、知县事王巘为歙县令。”

上面这条主人公王巘由主簿知县迁县令,本质是全椒县父母官改任歙县,但是明显阶序也即资历上升了,从主簿、县尉这一档升为县令这一档,而所任职务属于平调。

粗暴点说,凡是非本县正官(县令)主持本县事务的,都可以算是知县。名义上这就是“在其位,谋其政”,相应的,知县就是“不在其位,而谋其政”。

宋代武臣可以当知县吗?当然可以,武臣既然可以知州、判州,那当知县也是没有障碍的,不过一般是边境县为多。

“诏三班使臣知县者,给县令俸,其兼兵马监押者,本官俸外,添给如例。”

这是武官三班使臣知县,按县令待遇给俸。

“壬申,诏雄州归信、容城知县自今罢差京朝官,其令本路转运使举武臣有才勇及晓两地民情者为之。”

与契丹接壤的雄安(划掉)边境县份由于特殊性,往往是有京朝官为知县,大概是出于军事需求,仍改由武臣充知县,而三班使臣在阶序上也是视文官京官序列的,这也是宋朝任官制度的一种灵活性。

至于说官品,宋人站在一个缝缝补补后的唐代官制屎山上,讨论官品有意义吗?正如@房肇英 兄所说,包拯自五品殿中丞转八品监察御史,实际是妥妥的升迁,而执政官以上自四品谏议大夫转五品给事中也是升迁,你说这些唐代律令下的官品在宋代,尤其是元丰改制以前意义何在?

宋代针对实际,给官员高下排序的依据是合班之制,是杂压。

后附几个例子: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