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从睡梦中醒来_
24-07-25 20:28

说实话我一直觉得创作者本人制作的同人制品适当盈利是可以理解的。画师写手付出时间精力进行二创本身就是享有著作权,那么为大众制作制品收取一定的回报我认为是合理的。
而所谓“无盈利团”说白了就是拿着为爱发电、无盈利等借口来道德绑架创作者免去授权的费用。真的很想问一些人你们口中所谓的“无盈利”指的是周边制作过程中厂家不会因此盈利?还是快递站不会盈利?那为什么到创作者这里得到的就只有一句莫名其妙的承诺[允悲]说是无盈利但其实在免费获得创作者辛苦劳作成果享用著作权的那一刻就已经是盈利了。

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