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当今 24-07-26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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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篇法律知识点:

物业纠纷之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物业,向业主收取管理费,业主可以不交吗?

不可以。民法典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主体,除了物业服务企业外,还可以是其他管理人。业主委员会就是“其他管理人”的一种,这种管理属于物业自治管理模式。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授权,组织物业管理、收取必要的管理费用,业主应当遵守。业主委员会有权起诉违反管理规约拖欠物业费的业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第二款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条第一款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律师说法##微博新知博主#

来源:象山县人民法院、三门县人民法院、浙江天平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