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亭-检察
24-07-26 09:12 微博认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观众打来的电话:我前段时间开车撞到了人,这辆车是我租来的,行驶证上的使用性质是“非营运”,但保险公司却认为车辆被用于营运了,所以拒绝赔付。请问,租车撞了人,保险公司该赔吗?http://t.cn/A68cAhL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