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孩驾车致人伤残监护人担责六成##男孩骑摩托带同伴兜风致其伤残被诉#】深夜时分,3个小伙伴结伴无证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在街头兜风,不料因操作不当导致其中一人受伤。近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令伤者自行承担15%的责任,另外两方分别承担60%、25%的赔偿责任。
法院查明,2022年7月22日晚,15岁的小陈偷偷骑走家里的无牌摩托车,后交于14岁的小翁驾驶。当晚11时许,小翁搭载小陈及15岁的小黄自东往西方向沿国道G228线行驶,途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乘坐在摩托车最后面的小黄跌落到路面并受伤。
经交警部门认定,小翁无证、未佩戴头盔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且均未佩戴头盔,车辆夜间上路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未充分注意路面交通情况,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未标明位置和及时报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故小翁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小陈、小黄二人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小黄被送往医院治疗,由此产生医疗费3.8万多元。经鉴定小黄因该事故造成十级伤残。后因三方家长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小黄诉至法院。(全媒体记者 邓君 通讯员 林昭仪 吴满和) http://t.cn/A68JbMm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