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梅中医缘
24-07-29 20:08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夏木龙:这条法规的意义在于,建立缓冲带,变相保护民间中医行医实践。但凡治病救人,无非法行医之说。
中医专长人员可以依法行医,无需医师资格证[话筒][话筒][话筒]
网络上的一篇文章文章引起共鸣,只要你在《中医药法》实施之前,其专长医术已实践满5年的,哪怕你没有向县区中医药管理局申报参加专长医师考核,也是确有专长人员。因为你是确有专场人员的备考者。
《中医药法》没有规定备考中的专长人员是非法的。恰恰相反,该法第15条赋权你的合法资格与身份,这么好的政策为什么一直没有人提出来?
下面是这篇文章的原文
中医专长人员可以依法行医,无需医师资格证。
从2017年起,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取消了两个罪名:第一个就是取消非法生产销售假药罪;第二是取消了非法行医罪。不学法就亏惨了。
自《中医药法》实施以来,民间中医的身份已依照该法第15条授权转正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合法行医资格身份,之前已经合法行医5年或以上了,中医药法实施后,转换了专长资格身份的人员只是依照该法接续合法行医而已,法律赋权。若现在仍然自称民间中医,就是自己把自己推向无证行医、非法行医的牢笼里去。法律授权则可为。所以,在此根本不需要做任何解释。当下的中医人不在于你医术精湛与否,在于你有没有政治觉悟和法治意识。
2017年7月1日,《中医药法》落地实施,已实际上取效了中医专长人员的非法行医罪。2018年,最高检又取消了非法生产销售假药罪。
不懂法者,亏大亏惨了。只要你在《中医药法》实施之前,其专长医术已实践满5年的,哪怕你没有向县区中医药管理局申报参加中医专长医师考核,也是确有专长人员,因为你是确有专长人员的备考者。《中医药法》没有规定备考中的专长人员是非法的。恰恰相反,该法第15条赋权你的合法资格与身份。《中医药法》第15条明文规定允许你多年实践的合法行医活动,这就是法律授权即可为的具体体现。包括备考在内的所有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以第15条第二款为依据行医是完全合法的。其行医资格和权利均为《中医药法》授权即可。如果你被当地相关政府部门以非法行医进行处罚了,可直接向相关法院起诉。
为满足个人政绩的需要,盗用国家公权力,滥用职权。张日才案就是较典型的盗用国家公权力实例。我们不要被没有医师资格证而被非法行医所吓到,我们执行的是《中医药法》而非医师法。所以,我们不能被错误适用法律。我们是专长医师和专长人员,不是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从古至今,国内国外没有一国一地出台禁止医得好病的人行医的法律法规和条令条例。所以,真正医得好病的人,完全可以依法行医。根据《中医药法》授权许可后,过去民间中医的非法行医身份已依法转正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合法行医资格和身份。但是,你要自毁法律赋权给你的这一威力无比的上风武器,与法对抗,仍旧把自己称呼为无证和非法行医的民间中医人,那些本来就看不惯的资本势力和个人,不整你才怪,不整你整谁?所有中医专长人员要高举《中医药法》第15条的规定,广泛推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合法行医资格和身份,积极参加临床实践活动,以此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只要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了,我们的对手就会慢慢认法,依法败政,服服法了。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