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手记# 由李佩霞父亲的新诉求想到的:按《监察法》规定,对李佩霞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留置审查期限可高达六个月,何况她还是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的。在漫长的被留置期间别说亲人,就是律师的会见都是根本没有法律依据不可能实现的,当下修改《刑事诉讼法》已开始考虑到取消监视居住这一刑事强制措施,建议推动一下在《监察法》中增设律师会见制度,也就是说被留置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可以见到辩护律师,想想是不是很有必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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