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巴黎奥运会中,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都会派代表参赛,在报道中也无可避免地会有涉港、涉台的表述。按照1979年国际奥委会通过的‘名古屋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关规定,台湾地区可以自行组团参加奥运会,但必须“改旗、改歌、改徽”,只能用自身奥委会的旗帜和“中国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的称谓。#中国队奥运加油#
此后,香港地区也采用这一模式参加国际大赛,以“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香港代表团”的名义参加国际赛事。
从政治和主权角度说,台湾、香港地区无疑都属于中国。但在奥运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中国香港代表团和中国台北代表团是独立的三个代表团,报道不能混淆。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历史原因,中国澳门体育暨奥林匹克委员会至今没有成为国际奥委会会员,因此巴黎奥运会上不能说中国澳门队,宜表述为中国选手。
此外,在赛事报道中,媒体称“中国选手”一般被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选手”,并不包括中国香港、中国台北选手。但报道中如果涉及“中华民族”“中国人”“华夏儿女”“炎黄子孙”等表述,则要格外谨慎,这当然应该包含中国大陆(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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