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ntianbaiyun 24-08-01 09:24

有人说,郭杜以侵权为由起诉无锡电视台,并要求获得几十万的赔偿。无锡法院不但立案且开庭审理了,还让郭杜在七日内提供票据证据,说明无锡电视台有可能被判赔付郭杜所谓的差旅费、住院费等,但只要赔一分钱,就意味着郭杜赢了。
还是看看一位老法官是怎么回答的:错,起诉是当事人的权利,应该立案。当事人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程序),当事人起诉请求的事实证据不足,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实体)。本案杜郭有诉权,也就是说有明确的被告,有诉讼请求。但杜郭没有胜诉权,无证据证明被告侵权。至于郭提供所谓的票据,不可能得到支持。因为,侵权行为不存在,其余都与本案无关。各位同仁大可放心,杜郭不可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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