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购物,本来就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果交了钱,却拿不到商品,或者商品烂尾迟迟不交付,卖家就是应该要退钱甚至还要赔点补偿给买家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什么花几十万几百万巨款买的房子却可以例外?花了巨款背了巨债买房的人,房子拿不到,钱退不回来,还维权无门,这不合理也不合法。
现在的老百姓,真的需要房子,也很想要自己的房子,但为什么买房的意愿越来越低、房子的成交量越来越少?
一方面,是房价太贵、房D利息太高,虽有降价但降幅很小,但大家兜里存款不多,收入低,但花销大,对未来的收入预期低、信心低,所以买不起,也根本不敢买,需要存点钱保障生活和抵御风险。
第二方面,房价一直还在下跌,没有稳定,要高点买了,那就是亏钱接盘的大冤种,素以一直在观望。
第三方面,主要还是买期房有很大风险当你,耗尽了全家的积蓄付首付,背上了几十年的债务,最后房子迟迟交付不了,烂尾了,房子拿不到,首付退不回来,房D却要继续交,真的太惨太痛苦。
每年315打假和替消费者维权,最应该打的是各种虚假宣传、迟迟不能交付的烂尾楼开发商。
希望以南京退烂尾楼钱为起点,全国铺开,帮老百姓拿到房子和拿到烂尾楼的尾款,不能让老百姓的血汗钱付诸东流。
#烂尾楼可以退房退款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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