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檀健次文化传媒工作室委托,委派刘芳律师、雷蕾律师就部分网络用户所发布言论侵害檀健次先生合法权益之相关事宜,严正声明如下:
1、请相关网络用户立即删除针对檀健次先生的侵权言论,并杜绝此类侵权行为再次发生;
2、如相关网络用户持续实施侵权行为,则本所律师会持续进行证据保全,并将根据委托人的进一步委托,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民事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坚决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以维护檀健次先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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