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偶像崇拜和粉圈文化是“感情工业”,我不大同意。恋他是表象,是载体,偶像崇拜的本质和目标是达成自恋,否则,你无法合理解释粉圈文化的邪恶面:放大“我”的得失,把商品消费/艺术欣赏行为视为情感付出;认为消费者对商品提供者产生垄断、控制欲望不仅正当合理,而且是最强烈的爱;一旦发现对方不受控制,即刻脱粉回踩。在我看来,粉圈文化与其说是感情工业,不如说是自恋工业。
人与人之间自然真挚的情感,浓淡深浅,通常有一个演变的过程,时间、世态、双方的互动都是影响要素。而本质上只关注自我需求的人,他们的爱是虚幻的,因而只有迷狂和极恨两种状态:要么因投射到偶像身上的自恋得到满足而狂热崇拜偶像,要么因自恋落空自认为是受害(骗)者,疯狂寻求对偶像的报复;一旦报复行动完成,自恋得到满足,便会寻找下一目标投射自恋。自恋狂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十分罕见,只不过通常以原子态分布,很少有机缘在公众面前显形。而娱乐文体明星是召唤、吸引自恋狂的天然平台。自恋狂情绪容易走极端,原因恰是无能以及爱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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