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一地发布噪声管控通告
为共同营造东戴河新区和谐、舒适、宜居的旅游和居住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辽宁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3-2025)》等规定,结合东戴河新区实际情况,按照适度、有序、不扰民的原则,现就东戴河新区噪声管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游客合理安排活动时间,一般在 7:00-12:00 和 14:00-22:00 之间进行。在使用音响、乐器等设备时,应主动降低音量,确保声音控制在昼间 60 分贝以下,夜间 50 分贝以下,以现场噪音分贝仪显示为依据。
二、禁止在夜间(22:00 至次日 6:00)使用大音量音响, 禁止开展打鼓、抽打陀螺等产生噪声的活动。
三、禁止流动商贩在居民小区、宾馆酒店周边使用高音量喇叭进行宣传。
四、公安机关和新区综合执法局加强巡查力度,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劝阻,对阻挠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 追究相关责任。
五、我们鼓励市民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公共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同时对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东戴河新区公安分局:110
东戴河新区执法局:6733999
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远离噪声污染,共创和谐东戴河新区人居环境。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告。
绥中县旅游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4日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