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们整蒙了!上海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违法出具专家咨询意见到底谁来管?】上海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在法医李孝鹏等人被控保险诈骗罪一案中,接受非办案机关上海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上海司法行政发布 委托出具无人签名也无专家姓名、未经人身检验、结论亦存在明显错误的《专家咨询意见书》,在案除了简单的专家咨询意见书,没有支持该意见的任何证据。
而这样问题重重的专家咨询意见却被控方作为指控李孝鹏先前所做司法鉴定意见存在错误甚至虚假的关键证据,对一名法医而言,虚假鉴定这是严重指控。一审在@上海嘉定法院 的审理过程中,辩方申请通知上海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指派参与咨询的专家到庭作证、对专家咨询意见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并提供出具《专家咨询意见书》所依据的基础证据材料,嘉定法院以法官赵建华为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陆志文、陆雪英为成员的原合议庭支持了辩方的申请,依法向上海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其派专家出庭并提供材料,结果该委收到通知后既不派人出庭也不提供材料。2021年7月,一审合议庭成员突然更换,人民陪审员陆雪英退出,原审判长赵建华变更为审判员,嘉定法院年轻的刑庭庭长朱雯雯加入,成为新的审判长,程序重新进行。因此辩方继续向新的合议庭申请专家出庭、提供材料,但新的合议庭竟然以辩方不能提供专家姓名、无法联系为由推翻原合议庭已经实施的审判行为,驳回了辩方申请。(简直让人哭笑不得,《专家咨询意见书》上本来就没有专家签名,你让辩方怎么提供专家姓名、联系方式?)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嘉定法院最后还是把专家咨询意见书作为了认定李孝鹏等人有罪的证据。李孝鹏等人不服,向@上海二中院 提出上诉。
鉴于这份不具备证据资格、问题重重的材料严重干扰了审判活动,影响了司法公正。二审中,多名辩护人向上海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的主管机关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司法行政发布 提出投诉,然而上海市司法局把投诉转到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处理,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又答复说上海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不是司法鉴定机构,专家咨询意见不是司法鉴定意见,你有异议,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一切又回到原点,问题依旧!试问,我们不知道向办案机关提出异议吗?问题的关键是,你作为主管机关,至少负有对其行为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如果它的某个行为被认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影响了司法公正,你作为主管机关难道不需要查处吗?兜兜转转,玩这种空洞的文字游戏有什么意义?如果按照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答复的这种逻辑,上海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的违规违法行为到底谁来查处?真的把我们整不会了!上海市司法局难度就不想去查一查为啥不是办案机关而是你们的内部的一个部门司法鉴定管理处来委托?为啥一份专家意见上一个专家的名字都没有?是真没有还是不敢示人?这些简单的、一目了然的问题,即使从内部监督的角度,难道你们自己也不想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