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茶马司组织架构图】
明朝茶马司负责管理用川茶与西北少数民族交换马匹的事务。
《明史》中载:“番人嗜乳酪,不得茶,则困以病。故唐、宋以来,行以茶易马法,用制羌、戎,而明制尤密。
明朝在西南(四川、云南)和靠近边境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交通要道上设立关卡,制定“茶马法”,专门让边区的少数民族用马匹来换他们日常生活需要的东西。
明朝的茶马司机构设置中,主官职位为大使一人,其品级被定为正九品,负责全面掌管茶马司的事务。为了协助大使更好地开展工作,还特地设立了副使一职,由一人担任,其品级为从九品,主要负责辅助大使处理各项事务,确保茶马司的正常运行与高效管理。
一开始,明朝在洮州、秦州和河州设立了三个茶马司,负责茶马交易的管理,并初设了司令和司丞来负责具体事务。然而,到了洪武十五年,明朝对这些茶马司的官职进行了改革,将司令和司丞改为了大使和副使。
这三处茶马司在明代茶马互市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据相关资料记载,每年经由此处交易的马匹数量多达14000匹以上,而用于交换的茶叶则超过了50万斤。
不过,茶马司的设置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没过多久,洮州茶马司就被撤销了,它的事务由河州茶马司来兼管。而在洪武三十年,秦州茶马司又改名为西宁茶马司。
除了上述三个茶马司外,明朝还曾短暂设置过四川永宁茶马司,但遗憾的是,由于某些原因,该机构最终被撤销。不过,为了继续加强管理四川地区的茶马贸易,明朝随后又设立了雅州碉门茶马司。
另外,在广西地区,明朝也增设了庆远裕民司来专门管理茶马贸易。这一机构于洪武七年正式设立,并配备了一个大使和一个副使来负责具体事务。他们的主要职责是采购八番溪洞地区的马匹,以满足明朝对马匹的迫切需求。
最后,必须强调的是,民间不得脱离官方私自进行茶马贸易。对于私茶出境的行为,将处以严厉的斩刑;同时,如果关隘守备人员未能察觉并制止此类行为,也将面临极刑的惩处。
任何兴贩私茶、潜居边境与番夷进行交易、或在内地贩卖私茶给进贡回程的夷人的行为,不论涉及的斤数多少,都将受到严惩。
此外,对于知情不报、为私茶交易提供便利的歇家牙保,也将一并发配至烟瘴之地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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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袁载誉 袁载誉读明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