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近期,集中出现体制内下级对上级的网络举报。一些人心慌了,在网上指责这种网络举报是不讲规矩,不讲纪律,是非正常渠道的举报……
我认为这种指责是没有道理没有依据的,举报的方式本来就是多元的,没有规定只能通过体制内举报。
我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我国公务员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以上可见,对公务员(领导)的监督是广泛的,方式方法是多样的,除涉及国家秘密不适合公开举报外,网络举报是一个合法的举报渠道,是正常途径。从过往的实践看,其影响大、效率高,寓教于乐,全民科普,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欢。这样的举报很好很好,要鼓励,要弘扬。
当然了,还得强调一点,对故意编造虚假事实举报的,必须予以严惩,决不能让胡说八道的谎言坑了一个好干部。。。#庄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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