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筒]【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对涉案车辆依法处理的公告】#乐山交警提醒#
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关于对涉案车辆依法处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对前期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暂扣的一批车辆进行公告,请相关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或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持相关手续到夹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未处理的,我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夹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9日 #乐山公安# @乐山发布 @乐山日报 @夹江微警 @乐山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