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男子向对方证人发恐吓信息被罚1万#】此前,陈某因追偿纠纷,将钟某诉至江苏某法院。庭审过程中,钟某申请证人张某出庭,为自己作证。开庭后的一周,陈某给证人发送了一条恐吓信息,事后,证人张某将此事反映给了法院,法院介入后认为,陈某的行为已属于“以恐吓等方式对证人打击报复”,故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决定。法官介绍,对于妨碍证人作证或事后打击报复的行为,法院可以对威胁证人的行为人予以罚款或拘留,如果构成妨害作证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http://t.cn/A68mBL7Q

荔枝新闻
24-08-09 20:31 微博认证: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荔枝新闻客户端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