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献贵民法[超话]# 【2024年民商法法律思维训练营244】 1.2017年3月1日晚,顾客王某到金佳酒店健身房跑步。因酒店员工李某搬运器材失误,撞到了王某,致其从跑步机上滑倒并造成盆骨粉碎性骨折。王某治疗期间,酒店代为支付5万元医疗费用,但仍有10万元医药费未付。王某出院后与酒店交涉,要求其支付剩余医疗费用,但酒店均称是员工李某过失导致的,应由其自行负责。于是,王某起诉酒店要求其支付剩余医疗费用。请问:酒店针对王某抗辩称是员工侵权导致的应由其自行承担能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2.2017年6月1日,蜂多来蜜蜂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养殖公司)与赵甲、赵乙、赵丙兄弟三人分别签订蜜蜂收购合同,约定赵甲、赵乙、赵丙分别将50箱(共计150箱)蜜蜂出售给该养殖公司,且三人均应于6月10日之前将蜜蜂交付至H地,养殖公司将派遣员工钱某在H地接收货物。后三人与孙某签订运输合同,约定由孙某将150箱蜜蜂运送至H地,由于孙某当日身体不适,无法亲自驾车运送至约定交付地点,故孙某雇李某作为驾驶员。6月8日早晨,孙某、李某二人驾车至蜜蜂装运地,在装运蜜蜂过程中,坐在后座的孙某见主驾驶座旁车窗未被完全关闭,于是提醒李某关闭车窗,李某未理睬,孙某也没有关闭车窗。在装运过程中,因蜂箱未被密封,致使几只蜜蜂飞出将车中的李某蛰伤,李某身体不适,被立即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由于李某是过敏性体质,半个月之后,李某身亡。后无法查明蛰伤人的蜜蜂属于何人所有,但赵丙所装运的50箱蜜蜂始终处于封闭状态。请问:孙某应否对李某承担补偿责任?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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