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献贵民法[超话]# 【2024年民商法法律思维训练营245】 1.2019年3月2日,牛年年父亲为牛年年(15周岁)报名参加学优公司的数学培训班,并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牛年年父亲一次性支付全年培训费用5000元。2019年11月2日下午,牛年年像往常一样来学优公司教室上课,在快要跨进教室的一刹那,因与同学甲嬉闹而未注意到教室外地面上的积水而滑到,致使颅骨骨折。事后查明,地面积水是由于教室外饮水机漏水所致。牛年年随后住院经修补手术后康复。公司虽一直支付医疗费用直到牛年年出院,但并未与牛年年父母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公司认为损害主要是牛年年与其同学嬉闹导致的,自己不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出于声誉和道义考虑已经毫无保留地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剩余赔偿问题应当找同学甲的父母。请问:就牛年年摔倒一事,公司自认为无责任的理由能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2.2017年11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某省有限公司A市分公司(以下简称A分公司)推出“充话费、送话费+抽奖”活动,该活动的具体内容以宣传栏形式在营业厅展示。11月24日,刘某在A分公司营业厅看到该宣传栏,遂在业务办理窗口以口头形式提出办理“神州行标准卡”并参与“充话费、送话费+抽奖”活动的申请。业务员了解刘某的申请后,遂拿出一份业务受理单让刘某填写。刘某填写好业务受理单并交给业务员,业务员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并将其中一份交给刘某留存。该业务受理单所附《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记载了“神州行标准卡”的服务内容以及A分公司和客户刘某的各项权利义务。刘某当场预付话费50元,业务员按照活动标准履行了充50元送50元的义务,并让刘某抽奖,刘某抽得三等奖,获得电饭锅一个。2018年6月5日,刘某在使用抽奖获得的电饭锅煮饭时,因电饭锅存在设计瑕疵引起失火,造成刘某家中财物毁损,共损失5000元。请问:刘某因电饭锅存在设计瑕疵引起失火造成的财产损失,能否请求A分公司予以赔偿?请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