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全国生态日##绘就美丽生态画卷# 【非法采砂留下生态“创伤”?法院严惩,绝不姑息!】 被告人车某某和马某某多年从事河道内的采砂生产作业经营,明知未经办理河道采砂证、采矿许可证不能采砂。二被告人未办理河道采砂证,在某县国土资源局多次责令其停止采砂且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仍然私接电源在新疆乌什塔拉河河道内进行采砂谋利,开采的矿产品价值1953696元。同时在乌什塔拉河河道内形成三个深坑,导致该区域地质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且截至案发并未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叙州公安 @成都共青团 @菏泽巨野县法院 http://t.cn/A68FcC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