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学界、法律舆论,对于编剧署名问题没有给予基本的技术和道义的支持,在最高法做出保护编剧署名权的司法解释后,在各种场合,大多数法律人依然在为消灭、贬低、排斥编剧署名的现象进行狡辩,立场站在违法的制片方也就是资本方,站在歪风邪气的一边。有支持编剧的律师和学者,但,势单力孤没有形成主流。现状极其丑恶,令人愤慨!
发布于 北京
中国法律学界、法律舆论,对于编剧署名问题没有给予基本的技术和道义的支持,在最高法做出保护编剧署名权的司法解释后,在各种场合,大多数法律人依然在为消灭、贬低、排斥编剧署名的现象进行狡辩,立场站在违法的制片方也就是资本方,站在歪风邪气的一边。有支持编剧的律师和学者,但,势单力孤没有形成主流。现状极其丑恶,令人愤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