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了婚,就注定得连人带姓都随了夫家?清代以前的已婚女人们,可不这么干。
其实,无论是史书、小说还是出土墓志,都表明,直到明朝,中国已婚女性的称谓,都没有冠夫姓的做法。
换句话说,人们称呼李某之妻张氏时,也许会叫她李某夫人张氏,但并不叫她李张氏。唐朝的太平公主,不会因为先后嫁过薛绍和武攸暨,就变成了“薛李氏”和“武李氏”。保媒拉纤的王婆,也不会因为潘金莲是武大郎的老婆,就叫她“武潘氏”。
我们印象中这种女人称氏,把男人的姓冠在前面的称呼模式,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民国初年编修的《清史稿·列女传》,有一段很长的记载,说任寨村某日遇到强盗纵火烧楼,村里20个女子因担心贼人心生邪念,为不受侮辱,于是手拉手一起葬身火海,“二十人中已适人者,何李氏、张王氏、刘王氏……。”
出嫁了的,都是我们熟悉的冠以夫姓的称呼。
大约也是从清朝开始,已婚女性冠夫姓的称谓模式,才流传下来,并在民国时期变成了明确的法律条文。
时至今日,这项制度在中国早已废弛。
节选自《中华遗产》202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