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识一月结婚一周就闹离婚#,女方返还5万元彩礼以及首饰】近日,武汉新洲区法院三店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闪婚”“闪离”引发的纠纷。2023年8月,王峰与邓红经人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两人在相识一个多月后办理了结婚登记。这一个月里,王峰陆续给邓红上门见面礼10100元、2000元,彩礼88000元,礼5000元,并为其购买钻石项链、钻石戒指等首饰。婚后,邓红搬进王峰家生活。岂料,刚共同生活了一周,两人就因各种家庭琐事发生矛盾闹离婚,邓红独自回娘家居住。2024年5月,王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和妻子邓红离婚,并要求邓红返还所有彩礼。综合考虑当地习俗、彩礼实际使用、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给付金额、婚育情况等因素,法院判决准予男方王峰与女方邓红离婚,女方向男方返还彩礼7万元及钻石项链、钻石戒指等首饰。判决作出后,邓红不服,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人离婚,女方向男方返还彩礼5万元及钻石项链、钻石戒指等首饰。#结婚一周就离婚女方返还彩礼首饰#@九派新闻 http://t.cn/A6RwxJC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