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大棚徐律 24-08-20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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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公司章程怎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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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部分2️⃣出资、股权3️⃣股东会4️⃣董事会、董事5️⃣监事会、监事6️⃣经理职权7️⃣清算8️⃣非必须修改的事项

其他提示
1. 不再有执行董事的称呼,一律更改为董事;

2.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

3. 创立大会表述改为成立大会;

4. 第二十三条,第六十条等,将“一人公司”的表述统一调整为“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对于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新法除保留了“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定以外,删除了原来所有关于一人公司的特别规定,根据新法,一人有限公司可以成立子公司、取消强制年度审计;

5. 原公司章程中但凡设置“半数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等表决比例条款字眼的(含本数),需结合新法要求,看是否需要修改为“过半数”,新法多数要求不含本数;

6. 注意原援引序号的变化。

发布于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