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大棚徐律 24-08-22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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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婚前买房的女生避坑#婚前买房,婚后还贷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不一定啊?!如果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主体是一方父母,那还是会认定是婚前财产的。但是,另一方可以主张婚后贷款部分的增值部分。说一些这类买房特殊三种的实务要点。

1.婚前买房,婚后还贷一方为父母。建议还贷部分按照每月还贷的情况转账给子女,备注还贷款,这样会形成一个完成的证据链。不要一年贷款20万,隔三差五转几万块钱说是还贷款的钱这样说明起来有点难认定,要严格区分赠与与还贷,更不建议用现金方式进行还贷。

2.婚后买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字,出资为一方父母全部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且子女和父母有明确约定为单方赠与,是会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3.有这样一个坑,就是婚前一方全部出资用另一方的购房资格购入房产,有购房资格一方没有任何出资,仅仅提供购房资格。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按照出资情况分割,会根据证据审查是否为代持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代持了以后只提供购房资格但没有出资的一方可能就面临资格和钱两空的局面。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