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我在日常聊天的时候使用了“草”字,被误认为是在表达纳入的辱女含义。但使用这个字的原因是日语“笑”一词わらい的网络写法是www,因其形状像草,所以又直接用“草”字表达好笑。因此它成为了一个网络用语,可以被查询到,而我已经使用成习惯。
讨论了一圈,并没有人说服我接受使用“草”字是辱女,要避开使用的逻辑。
我的个人疑惑:首先“草”字在中文语境中,因为男性的使用习惯,导致它被单独使用时,容易使人联想到纳入式辱女词。但我不认为这就该让它与此使用方式深度绑定。
如果像“草”在梗中确实可以被单独拿出来表达“好笑”,且没有任何辱女含义,也确实有一定的使用范围。此时只是因为男人可以这样解释和使用,我是否就该主动从男性的视角解读和退让?
(配图是我的逻辑。以及因此认为我会赞同用“先生”称呼女性,因为它被男人使用了,那么女人也可以用,这不是我想表达的意思。
我不赞同称呼女性为“先生”,因为“先生”尽管追根溯源,它甚至连性别色彩也不具有,但它在发展中本身与男性性别绑定,然后作为抬高女性价值的荣耀。所以就算它可以用来称呼女性,但它也不是中性词,它没有包含女性,它是给女性“成为男人”的奖励,女性拒绝它并不是在放弃与让权,它绝不可被女性接受。
这与以草地形象被作为好笑意思的“草”字逻辑完全不同。没必要给我盖章。)
其次,我以前在句子中提到“她妈的xxx”时,我会特地避开,改成“她母亲的/她妈妈的”,现在不会了。我现在提到“她爸的xxx”时会特地加上“(非脏话)”的标注。
有人因为我说了谁谁谁妈的就开始笑,认为我在骂人,我就骂回去,有什么好笑的?
包括我认为“儿子”“王”“神”等是中性词,所以我在自己写的作品中会使用“儿子”“王”“神”作为统称,然后单独使用“女儿”“男儿”“女王”“男王”“女神”“男神”来作区分。
这一系列定义语言含义的方法是否有效?我目前认为如果大多数女性都开始这样使用的,它是有效的。
所以看不懂“草”的日语梗的人说我辱女,因为在中文环境里,如果我说“小草”“草地”“草坪”就不会有其它理解,但单独使用“草”,似乎除了男的骂人那套没有别的解释。
那么我就会去解释,每次都会解释,至少评论区跟我讨论“草”的人,下次再看到这个字单独出现,或者以“太草了”等不符合中文语境的词出现的时候,不会再立马认为“它是辱女”的。
最后我认为面对被男权霸占的词条等存在,可以选择避开、改变、抛弃等等方式,这是需要思考和讨论的,应对方式也应该不同,而不是一竿子打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