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400自夺冠#尊敬的公安部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位领导们您们好:我是广州市花都区一名被电信诈骗了554000元第290多天的受害者求助:
我被电诈的钱其中一笔298000元----转给一级卡主孔令元---孔令元在自己银行卡里倒转了三次最后和其他受害者资金混同转给二级卡主韩明聪36万,我方公安侦查到资金流向其中有20万是我的资金,韩明聪把36万全部取现给孩子看病和还债了;然后韩明聪给广州花都区检察院辩解说这笔钱的来源是他找一个外国朋友借的,借来给孩子看病,还债,外国朋友是通过地下钱庄转到他卡的,和外国朋友只有通话记录,没有借条和聊天记录。花都检察院针对韩明聪的辩解就认为公安目前侦查的证据不足够,有存疑,需要公安补充侦查,公安又同我说他们认为证据足够了,韩明聪的辩解就是撒谎的,目前几个月过去了,公安又没补充侦查到新的证据移交到检察院,案件就搁置在那,公安和检察院对证据的认知度不同,双方就不管了,不找诈骗犯韩明聪谈退赔追缴赃款,不定罪,相互踢皮球,不深挖背后的金主,还放了诈骗犯韩明聪出去继续祸害其他人,不管我们受害者的死活了。
公检法就应该遵循全链条追赃挽损,这也是北京中央政府下达的政策,两高一部下达政策也很明确,“关于网络诈骗若干问题的意见”,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打击黑灰产从一级卡主以此类推的关联深入,深挖诈骗团伙和幕后金主,全力追缴赃款退赔给受害人;
明明是我被诈骗的钱流入到了韩明聪的卡里被他取现自己花了或者交给诈骗犯了,就是诈骗犯盗窃罪,为啥花都区检察院还以证据不足不予逮捕?不追缴赃款退赔被害人?不挖出背后的金主?不全链条为受害者追赃挽损?我死不瞑目...........
我的诉求:
请公安部及最高检领导严查,督促广州花都公安、检察院尽快抓捕诈骗犯韩明聪及背后的金主,全链条追缴赃款退赔被害人,以儆效尤杜绝诈骗案重现,还老百姓一个盛世太平的生活。。。 @国家反诈中心 @全国人大 @广州花都公安 @花都检察 @北京头条 @公安部刑侦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CCTV今日说法 @广东公安 @广东检察 @广东检察 @广州公安 @广州中院 @广州司法 @广州网警 @广东网警 @花都法院 @北京头条 @南方日报 @凤凰网 @国家反诈中心 http://t.cn/A6Rq1xeG http://t.cn/A6RtEL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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