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经@行政法思述 提醒,看到观察者网公众号发了一个新闻,关于澳洲颁布新法:下班后仍然可以联系员工,但是员工有权拒绝,除非拒绝理由不合理。澳洲劳动仲裁机构会判定拒绝理由是否合理。如果我国也有此法,接下来会有学者来论证何为“合理拒绝理由”。推荐大家读一篇论文,谢增毅老师的《离线权的法律属性与规则建构》,就是介绍员工下班后可以不接工作信息的权利。#澳大利亚新法下班有权不接工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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