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全程允许陌生女子厕所教育孙女#
两三岁的小孩子哭闹,与七八岁的小孩子疯闹,性质上完全不一样。两三岁的孩子是无意识的,言行与教养无关,这个年龄的孩子在与世界的接触中,哭闹是一种“自我保护”,是一种动物生存本能,他们靠哭闹来提醒他们的父母等养育者,他们遇到麻烦了,过不去了,需要帮助或化解。不重视这个年龄孩子的哭闹,是一种成人的失职。靠威胁恐吓强行制止这种幼崽“求助”,则是泯灭人性的。
七八岁的孩子疯闹,的确与管教有关,因为这个年龄已经学会表达了,不但能完整表达,还能狡猾表达,有逻辑了,也有心眼儿了。能沟通却拒绝沟通,放肆自己,或者玩的忘形了,这时就需要家长介入,实施管教。公众场合,由于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疯闹造成他人的困扰,“受害人”奋起反抗,跟家长提出交涉,是完全正当的,家长负全责。
两三岁的小孩子,公众场合下,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需要全社会的包容和理解 。想不通这一点的,冲着这么小的孩子暴跳如雷、狂躁发疯,包括提出什么帮人管教之类的要求,甚至做出匪夷所思的非法拘禁等行为,简直畜生不如。公共场合真正的祸害,是这种鼠肚鸡肠、狭隘自私的“体面人”,而不是一个连话都还不会说的小孩子。
我们的高铁、地铁、饭店、酒店等公共场合,应该明确保护这个年龄小孩子的“哭闹”行为,而不是异口同声地声讨孩子的父母,继而将仇恨转移到这些孩子身上。要理解这些父母,宽容这些父母。
很多年以来,我也非常讨厌孩子哭闹,尤其是比如小孩子摔倒了,咔咔咔三声吐气,接着长时间的沉默,然后嗷一声惊天动地的一个长号,哎呀妈呀我简直要疯了,恨不得立刻蹦起来跳一段赵四的霹雳舞。后来慢慢地想通了这个道理,也就不闹心了。
我现在住在四楼,窗外就是居民活动中心,每天晚上楼下都有一群两三岁的小孩子骑自行车,嗷嗷热闹。我不烦,这就是烟火气,这就是天籁之音。吵到我写作了,我就关上窗户;没吵到我,我就听着。人活着还能不听点儿动静吗?那跟死了有什么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