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建川 24-08-28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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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去了密支那,收集中国远征军当年的荡寇遗物。
出门,踫到了一支缅军联合执勤队,我散了一圈烟,说明自己也是兵,而且是七十年代的老兵。天下当兵的,都有共同潜规则,即对老兵有着自然的尊重。于是,烟雾朦胧中,贵我双方就成为了“哥们”。他们主动告诉我,什么地方能去,什么地方不能去。并说,见到民间武装分子,他们收点过路费,是有规矩的,一般就是一人二千缅币(约人民币10元),你给他就算了。他如果漫天要价,你可以酌情还价,但不要与他们硬顶……
本来,遵照雁过拔毛的原则,我想讨其一顶军盔或一副臂章什么的,谈来谈去,未遂,毕竟别人是正在执行军务。
临别之前,双方互致军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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