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万彩礼纠纷当事双方订婚时仅16岁# 【16岁男孩订婚给同龄女孩家38万元彩礼,因退婚法院协调女方退34万,未按期到账男方公开投诉】8月22日开始,一女子陆续通过网络平台投诉。她自称系山东梁山人,为其子娶妻,向女方支付彩礼等开支40万元,结果对方退婚却不退还彩礼。
根据视频中展示的《梁山县法院民事调解书》显示,原告系其子曹某,2007年出生,通过网络平台聊天与女方相识,双方于2023年4月28日订婚,当天给付女方彩礼38万元(押回8800元),改口费1万元,四金(手镯、耳钉、戒指、项链)及苹果14Pro手机一部。订婚后,女方张某拒绝与曹某交往,导致双方婚约关系解除,张某拒绝退还彩礼……7月8日,梁山县法院立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协议:女方7月18日返还男方彩礼款2万元,于8月18日、9月18日、10月18日先后返款彩礼款10万元、10万元、12万元。若女方不按时履行上述协议,男方有权按照彩礼总额38万元申请强制执行;男方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根据一网友发布的多段视频显示,疑因女方未如约返还彩礼,该女子和多人前往女方经营的火锅店,在店门前大喊“还我彩礼钱”,引热议。
8月2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男方一亲戚,她讲述,曹某是她的外甥,和女孩都是2007年前后生人,“两个孩子都是初中毕业,按照当地的风俗,订婚、结婚、生子都比较早,孩子结婚后等法定年龄再补结婚证。”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该亲属说,他们起诉法院后,法院调解对方退还34万元,当天给退了2万元。8月18日,他们按照法院的《民事调解书》问对方要钱,对方说周末,法院没上班,“这笔钱根本不需要给法院,直接打到银行账户就可以。”
8月19日,男方母亲再次找到女方经营的店铺,要求对方退还钱款,“对方说话很难听,也没有给。”8月20日,他们便叫了好多人,一起前往女方家店门口举“拒绝天价彩礼”的牌子“讨说法”。
该亲属讲述,这件事因此引发了很大的关注,县委相关单位、派出所都到场来协调问题。8月28日,男方和女方被有关部门叫去调解。
男方亲戚称,有关部门在协调处理此事,在谈判期间,男方母亲曾联系她,称对方愿意退还,但估计要少数万元钱。8月28日晚,该亲属称双方还在进一步协商,暂时没有结果。
8月2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梁山县委文明科,工作人员说,“这件事内因很复杂,不是简单的天价彩礼问题,实际上还有很多问题,所以我现在不便给你们回复。”“这件事应该会从新闻科那边有个统一的回复。”(华商报大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