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不闻 24-08-30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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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有一样东西,史料未载,是通过考古才发现的,称为“告地书”。

什么叫告地书呢,即不把死亡当成死亡,而是视作亡人的一次户口迁徙,从生前所在郡县搬迁到了阴间的郡县。当时人的想象中,阴间的治理体制,和阳间无异。所以告地书的格式,也模仿人间真实的户口迁徙文书而来。

举个例子,荆州谢家桥1号汉墓里出土的告地书,时间大约是吕后时期。文本是这么写的:

「五年十一月癸卯朔庚午,西乡虎敢言之:郎中五大夫昌自言,母大女子恚死,以衣器、葬具及从者子、妇、偏下妻、奴婢、马、牛、物、人一牒,牒百九十七枚。昌家复,毋有所与,有诏令。谒告地下丞以从事,敢言之。」

告地书除了向地下官员汇报户主(即亡人)的名字,以便登记户籍之外,还要说明户内相关人员和资产物品。

当然最重要的,是“昌家复,毋有所与,有诏令”这几个字。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们家是免除了赋役的,有诏令为证,所以希望到了阴间,官吏千万不要再指派各种赋税和徭役(毋有所与)。很多告地书都特别注明这一点,死后还害怕有赋役,也可以大略反应当时平民活着时候的生存压力。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