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路虎女司机10天行拘可能延长#】#路虎打人女司机或涉嫌故意伤害罪# 近日,山东青岛崂山区一女子驾驶路虎车逆行插队,殴打对向正常行驶的男司机林某某,致其口鼻出血。8月29日,女司机王某被崂山区警方行拘并罚款。林某某表示不愿和解,将提出行政复议。31日,有律师表示,如公安机关支持林某某诉求,王某的10天行拘期限有可能延长。
据崂山区警方此前通报,2024年8月28日13时许,王某(女,38岁,崂山区人)驾车行至崂山区青山村观景台附近时逆向行驶,因对向正常行驶的林某某(男,26岁,崂山区人)未对其让行,王某下车对林某某进行辱骂、殴打。经调查,王某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并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8月31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李维律师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辱骂和殴打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10日行拘应是依据该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分别作出处罚后合并执行的结果,对于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合并执行拘留,最长期限可达20天。公安机关的通报中并没有介绍林某某伤情鉴定的情况,现林某某对行政处罚不服拟提出复议,如果公安机关支持了林某某的诉求,10天行拘期限就有延长的可能。
李维表示,如果林某某的伤情鉴定结果达到轻伤及以上,王某就有很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应当把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处理,追究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至于王某的机动车逆行、追尾以及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一旦被认定,交警部门将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王某作出罚款、扣分等处罚。除此之外,王某行拘结束后,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王某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应为侵权后果负责,林某某的医疗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都将由王某承担。(极目新闻)http://t.cn/A6RakrH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