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于越 24-09-01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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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则罪名犯罪构成】#法硕[超话]# #刑法分则罪名#
【30 妨害药品管理罪】
客体:复杂客体,既侵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客观方面: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实施下列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1.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2.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3.在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4.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主体: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主观方面:故意。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