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4-09-02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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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对电动自行车立法管理#,交通违法三次以上或被扣车】《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拟于2024年9月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交付表决。8月31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相关道路通行规定。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相关违法行为的信用处罚和法律责任。其中提到,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一年内有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受到十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的规定,将相关违法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具有公职人员身份的将相关违法信息通知其所在单位。(南方+,嘉玛)http://t.cn/A6RKuk8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