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超话]# 9月1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
自2024年9月1日起,重庆市开始实施房地产交易新政。
其中最为引人瞩目的是,居民将重庆市内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在重庆市购买住房时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不仅如此,为了支持“以旧换新”,还对2023年9月1日以来出售重庆市内自有住房,并于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完成契税缴纳的,由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给予每套新购住房不低于总房款0.5%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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