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警方通报王某驾车逆行殴打他人案#
事情经过:路虎女司机王某逆行超车,与林某正常行驶的车辆相遇,王某倒车准备并入顺向车道。倒车过程中,林某车辆持续向前跟进移动,因林某润车辆与王某车辆间距过近,王某无法并入顺向车道,期间与前方顺向行驶旅游大巴车发生刮蹭后,王某下车对林某进行了辱骂,并与旅游大巴车驾驶员就事故处理协商达成一致。随后王某又对林某润进行辱骂、殴打。
处罚情况:
①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女司机殴打他人,拘10天罚500;辱骂他人罚款500;合计10天罚1000。
②女司机和被撞大巴车司机自行协商一致后离开,不构成肇事逃逸。逆行扣3分罚200。
③属行车纠纷引发,不符合寻衅滋事行为。
④居家拘留不属实,现场黑衣男子系同村村民。
#警方通报逆行路虎女司机事件#
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