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安的最新通报 http://t.cn/A6RNRK54 回应四个方面的疑问
未对打人者进行刑事拘留:轻微伤,不构成刑拘标准(同时提到王倒车时林车向前跟进,估计是据此判定冲突事出有因→不构成寻衅滋事行为)(这是我猜的青岛警方强调此细节的原因,不代表我认同该逻辑。原因见图2)
王某未道歉、未赔偿:王已写道歉书,警方已交给林。赔偿问题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王某逆行违章未处理问题:处理了,但交警各平台的公号都没跟大家说([黑线][黑线])
“居家拘留”谣言:已查明造谣者并行政处罚(这个多说一句。行政拘留如果需要排期或者体检之类,可以不马上实施。《第二十一条》里检察官的媳妇推倒孩子校长,也是对方去医院验了伤才去拘留所的)(看通报第一部分提到,王某是8月30日凌晨1时送到拘留所实施拘留的。这个细节要是警方在前面的通报或回应里早点写出来,也不会引发后面的许多不实谣言或猜测[允悲])
黑衣男子身份相关谣言:系现场路过的热心村民,认识王某,所以劝架
感觉这篇回应解释清楚很多疑点了。但遗憾就是跟徐州八孩女那个官方通报一样,头一两次通报惜字如金,能省就省,能略就略,结果引发了后面更大的舆情和谣言风暴。想起一句老话,“小洞不补,大洞一尺五”[允悲][允悲]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