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区府学胡同小学的《洪武二年学校格式碑》。
碑高274厘米,宽94厘米,厚26厘米。额题“圣旨”,碑身两截刻。上为洪武二年(1369年)十月二十五日、二十七日和十一月十八日圣旨三条,共21列,满列12字;下刻学校格式条例,46列,满列66字。
圣旨部分全文:洪武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左丞相宣国公钦奉圣旨:“今后立学校,春秋休要祭祀。设科分教,礼乐射书数,恁每定拟来。钦此。”会集省台部官逐一议拟,于十月二十七日早朝奉天门,奏奉圣旨,节:“该学校合行的勾当,教秀才每用心讲究着行。钦此。”钦依会议定拟到各项事理,洪武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中书省杨右丞、陈参政、睢参政、右司郎都事、礼部崔尙书于奉天门东板房内奏奉圣旨:“准。教定立罪名,同这格式,各处学校都镌在石碑上。钦此。”
发布于 加拿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