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泗阳一电动车经营部非法改装电动车#】2024年4月,县市场监管局检查众兴街道某电动车销售门店发现,该经营部在售的40辆“爱玛”电动自行车与其使用说明书整车结构图示不一致。经查,该经营部购车后实施加长鞍座、加装等违规改装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综合当事人违法实际情况,决定责令其改正,并罚款15000元。
【#罚!泗阳一电动车经营部非法改装电动车#】2024年4月,县市场监管局检查众兴街道某电动车销售门店发现,该经营部在售的40辆“爱玛”电动自行车与其使用说明书整车结构图示不一致。经查,该经营部购车后实施加长鞍座、加装等违规改装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综合当事人违法实际情况,决定责令其改正,并罚款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