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个涉恶案件(610后第一个被发还重审)的案件判决。结果由最初的数罪刑期十一年又十个月,改判到五年半。十数人除1号需要服刑外,其他人员羁押时间折抵刑期后,均无须收监服刑。结果虽无法说公正,尚可接受。
感谢参与本案的王灵波博士,王俊教授,张国胜律师,王旭律师,郑世宝教授(郑教授辩护的实报实销),商颖存律师,陈建国律师,张雅新律师,秦慧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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