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雍正帝即位之后赏赐给允祥许多财物,声称是弥补允祥当年分家的不足。
实际上,雍正帝即位之后,对所有兄弟(除了圈禁中的),都有一个家产的重新确定。
这里有个背景,就是康熙朝的时候,皇子分家(分府+分家),其实并没有一定之规。比如皇帝对这个皇子喜欢一些,或者当时朝廷钱多一些,就多分一些。反之,如果赶上朝廷钱粮吃紧,那就少分一些。
在康熙朝的时候惯例就是这样,皇子们心里估计也不太平衡,但都不好意思提意见。所以雍正帝即位之后,就确定了两个例子,亲王以诚亲王允祉为标准,郡王以敦郡王允䄉为标准,重新核算当年康熙帝分给诸子的家产,多退少补。(从多退少补这点看,允祉和允䄉也并不是“最高档”。)
此外,雍正帝还会核算一些康熙朝晚期皇子的亏空问题,比如有的皇子以修府为由,几万几万从宗人府拿钱,雍正帝看在心里,即位后就清账,让他们赔。
所以,自雍正帝以后,皇子分家一般就有了定规。
ps,不过雍正帝给允祥算的那个家产账的确是……惊为天人……?总之,大家不要把那个账目当做清代皇子分家的惯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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