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28岁女子离婚后,多次跟前男友在各大酒店开房,她不满足地下情,想让男子离婚娶她。但男子父母宁可让儿子净身出户,也不准儿子离婚。男子离婚未果,竟让情人开车撞妻子。妻子当场死亡。法庭上,男子妄图把自己择干净。法官却从GPS上找到重要证据。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安徽阜阳中院)
2004年,李莎莎跟吴新建恋爱。
但二人的感情,却遭到双方父母反对。二人含泪分手,各自结婚。
按理说,他们有了各自的家庭,就应该把之前那段感情放下。但李莎莎却一直放不下吴新建。
或许在她心中,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她总拿丈夫跟前男友作比较,看丈夫哪哪都不顺眼。夫妻俩经常吵架。
一次争吵中,当丈夫知道妻子心中还藏着前男友时,恼火地举起拳头。
李莎莎不堪忍受家暴,于2013年离婚。
如果离婚后,她能够好好过自己的日子,或许她的人生会是另一番景象。
可离婚后的李莎莎却彻底放飞自我,她不顾吴新建有妻子女儿,肆无忌惮地跟他在阜阳各大酒店频繁开房。
李莎莎感到自己离不开吴新建,要求他离婚。
鬼迷心窍的吴新建一口答应,回家后跟妻子提出离婚,却遭到父母一顿痛批。
父亲指着他鼻子大骂:“自从娇娇嫁到咱们家,孝顺公婆,勤俭持家,是方圆百里的好媳妇,这样的人你却不知道珍惜?离婚也行,你净身出户,我们只认她这个女儿!”
父亲的大骂没有点醒吴新建,反而让他愈发恼恨妻子。当李莎莎再次发信息说等不及想跟他在一起时。
吴新建说:既然你离不开我,不如让她消失。
他知道,父亲从来说话算话,如果自己真离婚,不仅会一无所有,还会众叛亲离。既然如此,不如直接让她消失。
李莎莎吓得打了个寒颤,她知道吴新建想干嘛。
她说自己害怕,吴新建冷漠地说:怕啥?你别当她是个人,你就当她是一只猫,一只狗。
之后,她在吴新建指使下,办了假驾驶证,又租了一辆车。然而,他们两次准备动手,都没找到机会。
第三次,吴新建给妻子打电话,谎称他车子坏了,让妻子骑电动车接他。
他让李莎莎在半路上动手。然而李莎莎看到尹娇娇居然带着8岁的女儿一起,她不忍心了。
她也是为人母,再大的仇恨,也不该殃及无辜孩子。她问吴新建:“你女儿也在跟前,怎么办?”
李莎莎觉得,虽然吴新建对尹娇娇没感情,但女儿总是他亲生的,他一定会停止这个计划。
可她做梦都没想到,吴新建居然让她看着办。
李莎莎痛苦地想了一会,虽然她盼望这一刻已经很久,但她还是不忍心对一个8岁的孩子下手。于是她调转车头,准备回去。
然而,就在这时,她接到吴新建的两个字短信:下手!
一向对情人言听计从的李莎莎又调转车头,突然加速。
于是,悲剧发生。
当警方调查监控时,看到尹娇娇临死前的最后动作,都被感动了。
事发当时,尹娇娇骑着电车,孩子站在她前面。但是,当事故发生时,她出于母亲的本能,上去抱住孩子,母女俩双双被撞飞后跌落下来,她的后脑勺砰一声挨地,这也直接导致她死亡。
临死前,她用生命护住了自己的女儿。
尹娇娇死后,吴新建快速赶来,一边把受伤的女儿送去医院,一边配合警察取证。这个虚伪又狠心的男人,还用妻子手机给李莎莎发出“成功”二字,告诉李莎莎他们的计划已经成功。
之后,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法庭上,吴新建一番言论却惊呆众人。
1、吴新建说,虽然他婚内出轨,对不起妻子。但妻子的死,李莎莎才是罪魁祸首。
事发当晚,李莎莎开车撞人后,他才发出那条短信。所以,李莎莎应该承担主责。
但法院调查后发现,当晚20点55分9秒,吴新建李莎莎发送的短信。
而李莎莎驾驶车辆的GPS客户端显示,20点55分31秒,车辆才突然提速。
由此可以证明,吴新建发短信在前,李莎莎把车子提速在后。
2、法院审理后认为:
吴新建和李莎莎合谋杀人,具有主观上恶意。
《刑法》第232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人不顾道德伦理,残忍合谋,杀害尹娇娇和8岁孩子。构成故意杀人罪。
但吴新建占据主导和支配地位。
他婚内出轨,丧失道德伦理,他让李莎莎开车撞人,不仅没有夫妻之情,连父女之情也不顾念。
李莎莎在发现尹娇娇带着女儿时,还有过犹豫。由此可见,二人在主观恶性和做人良知方面存在区别。
李莎莎家属在事发后积极赔偿给尹娇娇母亲24万,取得谅解书。
因此,法院判决:二人犯故意杀人罪,都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吴新建被判处死刑。李莎莎被判处无期。
吴新建有家庭,如果不爱妻子,即便父母反对,也有的是办法离婚。可他却丧心病狂到杀害妻女。
尹娇娇临死前用生命护住女儿,和他形成鲜明对比。
李莎莎离婚后,原该有新的人生,可她却执迷不悟地跟吴新建在一起,最终害人害己。
这一段婚外情,毁掉三个家庭。最无辜的是老人和孩子。
一声叹息!
